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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料烟”上头?更上刑!
时间:2023-11-28  作者:  新闻来源:江西检察微信公众号  【字号: | |

“比普通香烟有劲”

“越吸越上头”



“感觉像高空飞行”

……

“加料烟”为什么让人

如此欲罢不能?

它到底加了什么“料”

这种让人“上头”的料就是

依托咪酯

↓↓↓

一种白色粉末状的药物

具有镇静催眠活性

增加剂量可产生麻醉作用

医学上常用作静脉短效麻醉药


但一旦被滥用

这款看似洁白无瑕的药物

就变成了“毒物”!


小吸昏昏沉沉,站立不稳

行走扭曲敢和僵尸比狠



长吸意志消沉,脾气暴躁

生活丧失爱好

过量吸食

呼吸暂停,且与死亡同行

所以“上头加料烟”

根本就是一种新型毒品

什么是新型毒品?

新型毒品经常被伪装成生活中常见的食品药品、日用品等,比如跳跳糖、网红饮品、邮票、可乐和饼干、聪明药和减肥药、笑气胶囊、电子烟等。

不法分子把它添加在

香烟的烟丝、电子烟油中

包装为所谓的“加料烟”

不仅将其作为毒品替代品

提供给吸毒人员

还蛊惑诱导年轻人吸食



2023年10月1日起,依托咪酯正式列管。

自列管以来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检察院

共受理

依托咪酯类涉毒案件

10件12人

其中吸食人员不乏在校学生



依托咪酯成瘾性强

危害性大

迷惑性强

它不仅仅是成瘾神器

更是祸害青少年的大杀器


贩卖=贩毒!

吸食=吸毒!

非法吸食、持有、贩卖依托咪酯

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非法持有、吸食、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牢记“四知道”:知道什么是毒品;知道吸毒极易成瘾,难以戒断;知道毒品的危害;知道毒品违法犯罪要受到法律制裁。


2.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不盲目追求享受,寻求刺激,不以好奇心为由侥幸去尝试,不受不良诱惑的影响。树立“毒品绝不能碰”的理念,坚决不尝试“第一口”。


3.不听信毒品能治病,毒品能解脱烦恼和痛苦,毒品能给人带来快乐等各种花言巧语。


4.不结交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人。如发现亲朋好友、同学中有吸毒、贩毒行为的,一要劝阻,二要远离,三要报告老师与当地侦查机关。


5.建立健康生活方式。保持积极向上心态,正确应对压力,寻求健康的情绪疏解方法,摒拒吸烟饮酒等不良嗜好。远离电游厅、KTV、酒吧等未成年人不宜进入的场所,对陌生人的请求提高警惕,避免成为吸毒者或毒品交易的工具。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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