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外部监督,进一步提高检察办案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近日,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鲍辉、王全监督我院办理的2021年第4批25名涉及职务犯罪、涉黑恶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三类罪犯”减刑案件开庭审理活动。
(庭前座谈会)
庭前,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监督员对监督案件的了解,检察人员与人民监督员进行了座谈。检察人员介绍了我院主要检察业务以及本次开庭审理的减刑案件的有关情况,并请人民监督员对我院检察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庭审现场)
(人民监督员列席庭审)
因疫情防控需要,案件在赣西监狱以远程视频的方式开庭审理。2名人民监督员全程列席并发表了监督意见。
庭审结束,检察人员与2名人民监督员对本次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审理工作进行了交流。
人民监督员对本次庭审活动给予了肯定,通过此次列席监督,对检察机关办理罪犯减刑程序有了直观了解,让人民群众对“墙内”执法不觉神秘,执法办案邀请人民群众监督,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有力举措,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