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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求真务实司法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时间:2023-11-28  作者: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最高检官方网站  【字号: | |

优化案件管理,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

以求真务实司法管理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编者按 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要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实绩,必须在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中开拓创建、跨越发展。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既要加强对检察业务的统筹管理,也要通过优化和完善指标设置,引导检察人员树立正确政绩观,把主要精力放到提高办案质效上。本期“观点·专题”邀请四位来自不同省份的区、市检察院检察长,立足实际,畅谈如何求真务实,加强司法管理,引导、激励、保障检察人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敬请关注。

抓实队伍建设 抓细案件管理 抓好数字检察

强化司法管理推动检察工作务实开展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袁征

坚持“考实、评准、用好”导向,通过对全员、全时的业务数据全面管理、科学分析、动态调控,引导检察官把注意力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推动形成精细高效的检察司法管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创造业绩,必须解决好为谁创造业绩、创造什么样的业绩、怎样创造业绩的问题,也就是要解决好政绩观问题。”新时代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抓好司法管理,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努力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

一要树牢正确政绩观。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必须深入学习党的理论创新成果,运用党的科学理论检视思想状态、优化思想方法、解决思想困惑,以正确政绩观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理论学习上,要聚焦重点深学细照笃行;在调查研究上,要查找问题立行立改;在科学发展上,要攻坚克难推动高质量发展;在检视整改上,要堵塞漏洞筑牢堤坝。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力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二要站稳人民立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共产党人必须牢记,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践行人民至上、做实为民检察永无止境。检察机关在党的绝对领导下,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坚决站稳人民立场、做到为民造福,既要紧紧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切实保障民生需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要求,持续推动检察为民办实事工作走深走实,努力做到把为民实事办好、好事办实。也要用心用情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全方位、全链条做好司法办案的前端、中端和后端工作,驰而不息地努力把案件办优办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更高需求。

三要理性看待业绩考评。抓好业绩考评工作是检察机关主动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的重要举措,是把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政治要求转化为检察工作求真务实、依法能动履职的自觉追求,既是党中央赋予的政治责任,更关系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实际感受。要以正确业绩观为引领,以办案质量和效果为核心,以检察工作能否取得实效、人民满意与否为标准,正确看待考评,科学理解考评,确保检察工作真出成绩、出真成绩。要站在为民司法、公正司法的高度,准确把握考评背后的司法理念、司法价值、司法规律,不追求不切实际的指标,更不能盲目攀比,真正做到把“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统筹在更好的质量、更高的效率、更实的效果中,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

坐而论道,更要起而行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抓落实,是党的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群众路线的根本要求,也是衡量领导干部党性和政绩观的重要标志。”检察人员干事创业要把正确政绩观落在严格依法、求真务实、担当实干上,以实际行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一要抓实队伍建设工作。要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自觉把讲政治落实到监督办案、司法为民全过程。要持续加强检察人才培育工作,着力抓好检察业务接续传承,切实增强法律监督本领,做到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检察铁军。要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以抓实“三个规定”作为爱护干部、防止腐败的源头性、预防性、根本性措施,正确对待和行使权力,真正做到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为检察工作新业绩、新贡献标记清廉公正的注脚。

二要抓细案件管理工作。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来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华而不实。要吃透、用好修订后的《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大力加强检察业务数据研判分析,推动形成业务数据“一日一审核、一周一通报、一月一分析、一季度一研判”机制,通过问题通报、督查讲评、整改建制等方式,不断完善和加强日常管理,不搞好大喜功、“数据冲动”,确保所有办案数据不含水分、真实准确。要以落实检察业务考评和检察官业绩考核为重要抓手,坚持“考实、评准、用好”导向,通过对全员、全时的业务数据全面管理、科学分析、动态调控,引导检察官把注意力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推动形成精细高效的检察司法管理体系。

三要抓好数字检察工作。要深刻认识数字检察、大数据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更深更实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举措。最高检党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逐步确立“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机制,从理念上立起数字检察的“四梁八柱”。在逐浪数字蓝海的检察新篇中,基层检察院亦要不断深化对数字检察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大数据思维,以大数据思维思考检察工作,积极投身数字检察火热实践。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探索打通数据壁垒,通过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主动发现监督线索,堵塞类案背后的系统性、链条性治理漏洞,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促进司法管理效率进一步优化,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在检察履职中,检察人员要坚持依法履职办案、坚持按司法规律办事,通过——

树立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

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董斌

检察人员在统筹好数、质、效的关系的同时,既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恪守职能边界,又要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真正信任司法、信仰法治。

党的二十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把坚持实事求是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多次强调要紧紧围绕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中心任务,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最高检新一届党组旗帜鲜明地提出,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在检察履职中,检察人员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依法履职办案、坚持按司法规律办事,通过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真正信任司法、信仰法治,真正做到对党、对历史和人民负责。

树立正确政绩观,统筹好数、质、效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树立正确政绩观,要防止政绩冲动。司法办案也要树立正确政绩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要坚持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通过检察履职,从实体上确保公平正义实现,从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从目标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对案件质量的评价,要注重全面评价、整体评价、实际评价,统筹把握“有数量的质量”和“有质量的数量”,避免“数据冲动”。

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恪守职能边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前提是依法,核心是公正。检察机关作为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法律监督机关,所有检察履职都要立足宪法法律赋权,恪守职能边界,不脱离检察职能,不超越检察职权,不代行其他部门职权,不能“犁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比如,行政检察以“我管”促“都管”,其要在“促”,主责是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通过督促、提醒、建议、协调,推动相关责任主体履职尽责,健全制度机制,消除治理盲区,而不是接管、代管。今年,三明市检察院在全市开展酒驾案件专项监督活动,通过检察机关的督促,前后利用2个多月的时间,通过一份检察建议促推职能部门处理积案2000余起,收缴罚款1400余万元。

坚持实事求是,尽力而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也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精髓。最高检科学设置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体现了检察机关坚持严格依法、实事求是的精神。比如,在刑事案件办理中,该不捕的不捕,该不诉的不诉,从而真正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作用。一个地方不捕率、不诉率的高低,较为客观的评判标准就是是否实事求是。笔者认为,可以通过比对同级法院当年判处缓刑、免刑案件情况,反向审视评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当然,要排除被告人被逮捕或起诉后,主动认罪认罚、赔偿落实情况等情势变迁因素。除此之外,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情况也可以作为评价不捕、不诉的参考指标。

树立正确政绩观,引领高质效检察履职,要求检察官在司法办案中真正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履职。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契合新时代检察工作现代化的要求,也契合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定位。以刑事案件办理为例,在审查起诉前期,应当侧重从发现问题的角度审查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找出其中有待解决的问题;在审查起诉中期,重点是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罪轻罪重、提出起诉或不起诉、量刑建议等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或者判断;在案件提起公诉,法庭审理阶段,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时,如果再从发现问题的角度或立足侦查人员的角度发表意见,就难以符合客观公正立场。检察官只有明确自己的角色定位,才会明确什么阶段做什么事情,才能避免机械司法,真正履行好检察官的客观公正义务。

理念引导 过程控制 数字赋能

加强司法闭环管理实现高质效办案价值目标

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吕献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离不开高质效的司法管理,要充分发挥司法管理的引导、控制、保障等闭环功能,从加强理念引导、过程控制、数字赋能等三个方面,推动高效司法管理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强调,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让求真务实、担当实干成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人员的鲜明履职特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离不开高质效的司法管理,笔者认为,要充分发挥司法管理的引导、控制、保障等闭环功能,从三个方面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本价值的实现。

加强理念引导,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真正内化于心、外践于行。一要注重教育引导。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组织全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让广大检察人员充分认识、深刻理解高质效办案是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和具体行动,以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彰显检察担当作为。二要注重典型示范。要充分发挥市检察院案例指导中心的牵头作用,推动各业务条线办理一批在司法理念、监督办案方式方法等方面具有时代性、引领性、示范性的典型案件,并定期在全市检察机关发布,供全体检察人员学习借鉴,让大家学有所向。三要注重反面警示。利用一些在司法理念等方面有偏差的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让检察人员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坚持从政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充分认识案件无小事,办案事关政治、连着民心,高质效办案既是自身职责所在,又是防范执业风险、加强自我保护的必然要求。

加强过程控制,以机制的完善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目标的实现。过程控制是现代管理学的一个基本概念。司法管理也要遵循管理学的基本规律,以过程控制确保办案的高质效。就事前来说,一方面,从办案理念、工作机制、程序规范、实体认定、方式方法等方面制定全面系统的“四大检察”高质效办案指引,让办案人员时刻对标对表,自觉以办案指引规范自己的办案行为;另一方面,要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明晰检察权行使的边界,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这是高质效办案的基本前提。就事中来说,要善于借助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等对在办案件进行实时动态跟踪管理,小到对办案期限即将到期的提醒,大到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核、研讨、把关等。正确处理检察官依法独立办案和重大案件集体决策的关系,有效发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检察长的监督作用和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等的把关作用。同时,要充分发挥检务督察部门的督促作用,对于落实高质效办案理念不力的要进行督查并严肃问责追责,做到放权不放任、既管案又管人。就事后来说,要创新案件质量评查方式方法,在评查的对象上,既评个案又评类案,既评程序也评实体,既评质量又评效果,针对涉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案件,还可以进行专项评查。在评查的参加人员方面,除了检察机关内部人员以外,必要时也可以探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充分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评查结果的运用,及时纠正检察人员办案理念、司法尺度、办案方式等方面存在的偏差。

加强数字赋能,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有力的科技和人才保障。全市检察机关要善于用好科技这一“第一生产力”和人才这一“第一资源”,为高质效办案提供智力支撑。一要加大数字化改革力度,以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有力破解法律监督线索发现难、深层次法律监督质效不高等难题。近年来,丽水市检察机关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自主研发的网络司法拍卖、虚假司法确认、森林防火道违规建设等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都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深化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赋能高质效办案,推动从个案监督到类案办理再到系统治理的办案模式的转变。二要充分利用监督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推动案件管理工作迭代升级,不断补齐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动态跟踪监督不够全面等短板,充分借助最高检检察案例库和最高法司法案例库、法律文书网等平台,探索集成优化办案智能辅助系统,为统一司法理念、司法尺度等提供实质性的辅助。三要提升队伍专业素能,特别是运用数字技术高质效办案的能力。高质效办案关键在人,要以建设学习型检察院为契机,利用“青蓝工程”“检察官工作坊”“检察官教检察官”等平台载体,培养检察人员的数字思维,让大家深刻理解数字检察工作不只是案件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的事情,数字检察没有局外人,要主动立足岗位和办案实际,积极思考谋划监督办案迫切需要的大数据法律监督应用场景,加强与专门技术人员的双向互动,积极研发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为高质效办案提供助力。

坚持目标导向 推动立体管理 细致研判会商

立足全局抓牢基础 以务实业务管理提升办案质效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杨屹东

立足基层检察工作,可通过坚持目标导向,从全局谋划整体工作;推动立体化管理,从基础抓牢办案质效;深入细致研判会商,立足实践解决疑难问题等三个方面深化检察业务管理。

高质效办案离不开高水平的检察业务管理。近年来,在最高检的正确领导下,各级检察机关在业务管理的机制构建、实践探索等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程度不断提升。从基层检察工作的发展来看,检察业务管理对办案质效的促进作用明显,但客观而言,面对办案的压力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法治需求,检察业务管理也亟待进一步做实做细。具体而言,可以从三个方面深化相关工作。

始终坚持目标导向,从全局谋划整体工作。紧紧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这一基本价值追求,结合检察工作现代化发展大局,将检察业务管理作为把稳方向、推动工作、破除梗阻的利器。一是牢固树立“业务管理与案件办理并重”的理念。所谓“并重”,一方面是要积极转变过去对管理工作不够重视的观念,做到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另一方面是管理方式应符合实际,尊重基本办案规律,确保到位不越位,不影响正常办案工作。二是准确把握基层检察业务的痛点难点。当前,检察实践中还有不少亟需解决的难题,例如某些领域的司法办案标准、法律适用还有待进一步明确,与其他办案单位的相关工作机制还需要抓紧完善。这些都要通过业务管理体系,及时收集、梳理有关问题信息,并通过专门的管理活动分析原因、提出对策。三是切实发挥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正向指引作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能够较为科学地展示检察工作整体情况,通过上级的定期通报、与同级单位横向比较可以快速识别异常指标,并通过信息化手段追溯异常源头,开展针对性指导。同时,也要客观考虑办案实际,不能让办案人员被数据所困,引导办案人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杜绝“反管理”现象。

积极推动立体化管理,从基础抓牢办案质效。检察业务管理既不只是某些领导的任务,也不仅仅是某一个部门的职责,而是需要全院全员共同参与,因此要推动构建立体化的管理格局,以明晰的权责体系提升管理实效。在检察长和检委会积极履行统领职责的基础上,一要突出业务部门自我管理。业务部门是行使具体检察职能的单元,办案质效高不高,最终由业务部门的办案人员实现。业务部门管理尺度松,就容易引发一系列的倾向性、典型性问题,而业务部门一旦抓实自我管理,就能最大限度降低管理成本,让其他管理主体将更多精力放在应对疑难问题的处置上。二要发挥案管部门专门管理优势。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案管部门形成了以程序监督、实体监督和数据监督为主要内容的监督管理模式。依托数字检察战略的不断深入,要通过进一步抓好数据质量管理,为检察业务决策夯实基础;通过进一步强化流程监控,督促办案人员以程序公正保障公平正义实现;通过进一步做实案件质量评查,倒逼办案能力水平提升。三要提升相关部门协同管理水平。政工、检务督察、档案管理等部门分别承担着对检察办案人员业绩考核、司法责任追究和管理归档等职责,也是检察业务管理的重要内容。其中,业绩考核是管理结果运用的重要方面,科学的奖惩机制能够有效发挥激励作用,引导办案人员主动提升办案质效。

深入细致研判会商,立足实践解决疑难问题。解决实践问题,是检察业务管理的核心功能。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动建立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商机制以来,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该机制在决策、指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解决了一系列检察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其中,还有部分问题需要持续关注并不断探索更优路径。一是着力解决部分领域法律监督效果不佳的问题。例如对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监督方面,还存在办案数量少、监督内容单一等问题,需要聚焦业务数据和办案信息,引导办案人员加大对特定领域监督线索的挖掘力度。可以指导业务部门探索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提升监督质效。二是着力解决释法说理能力不足的问题。释法说理是司法人员的核心技能之一,直接影响办案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针对不同的对象,释法说理的重点有所区别。对此,可以组织针对不同类别法律文书的专项分析,对文书的规范性、说理程度、说理效果进行整体评价,引导办案人员正视释法说理中存在的短板,并通过对优秀法律文书的学习高效提升说理水平。三是着力解决融入社会治理程度不够的问题。当前,某些社会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多发,办案人员在依法能动履职方面还有所欠缺,在诉源治理方面还不够深入,可以开展针对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分析研判,全面评估检察建议工作在调查核实、问题分析、对策建议及督促落实方面的质效,引导办案人员以类案办理为抓手,找准风险成因,提高对策建议的可行性,进一步做实前期的调查核实和检察建议制发后的督促落实工作,防止检察建议流于形式,影响检察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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