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巡回检察工作规定》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对省内跨区域交叉巡回检察工作的统一部署,由新华检察院牵头组成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二监狱巡回检察组,对江西省赣江监狱开展交叉巡回检察。8月12日,省检察院第二监狱巡回检察组在赣江监狱召开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
巡回检察组全体成员、南昌长堎地区人民检察院领导及派驻赣江监狱检察室干警、江西省赣江监狱党委班子及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省级人民监督员熊五根、徐爱国应邀参会。

春作动员讲话。赣江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邱波向巡回检察组介绍监狱工作情况并作表态发言。长堎检察院分党组书记、检察长雷武向巡回检察组介绍驻赣江监狱检察室派驻履职情况并作表态发言。巡回检察组副组长、新华检察院分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利科主持会议并通报本次巡回检察任务、组成人员、具体工作等。
蔡迎春在讲话中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回检察工作的重要性。要将本次巡回检察工作化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具体行动,坚定不移把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巡回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二是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巡回检察,突出工作重点。要聚焦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等深层次问题,对重点部位、重点执法环节和重点罪犯以及特岗犯等进行深入检察。三是强化协作配合,切实提升巡回检察工作质效。要讲究工作中的方式方法,与监狱相互尊重、凝聚共识,共同推动监管执法水平和教育改造质量双提升。四是严守工作纪律和要求,强化巡回检察责任担当。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最高检廉洁从检有关规定,自觉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同时严格遵守保密工作规定以及宣传纪律。
巡回检察动员部署会结束后,巡回检察组召开工作会议,对本次巡回检察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各巡回检察小组就相关事宜与监狱相关业务科室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