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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组织部公布了2023年度“新时代赣鄱先锋”学习宣传人选名单,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机关党委青年委员高欢入选“群众身边好党员”。
高欢曾被评为江西省检察机关杰出检察官、江西省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标兵、江西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先进个人等。
高欢以查办虚假诉讼案件为基点提升民事检察监督实效,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在承办景德镇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虚假诉讼再审检察建议案中,她和案件调查小组多次前往北京、浙江等地调查取证,夯实了该案系虚假诉讼的证据。景德镇市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依法撤销了原裁判,并对公司进行了40万元的罚款制裁。该案被评为全国民事行政检察优秀案件、江西省民事行政检察精品案件。
创新民事检察监督工作方法,坚持虚假诉讼案件“查案”与“查人”相结合。2022年以来,她带领团队办理民间借贷纠纷领域虚假诉讼案件近20件,向公安机关移送一批涉嫌虚假诉讼罪线索。
办好身边小案,用心用情为民司法。她和同事们通过释法说理、听证、司法救助、促进执行和解等方式,做到了化解工作前置、解决争议在首办环节,摸索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
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支持困难群体起诉200余件,助力37名农民工追索欠薪,涉案金额136.54万元,助力社会和谐稳定。
她主导出台了全市检察机关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相关制度,运用一体化工作方式化解多起陈年行政争议案件。全市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多起案件入选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市检察院被最高检评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优秀组织单位。
全身心投入到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以身作则带优民行检察队伍。
她被省检察院聘为全省第二批检察教官,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人才库,2023年被省检察院评为第五批全省检察业务专家。
两次申报最高检检察应用理论课题立项并结项,三次获评江西省检察理论研究年会一等奖,多篇论文、案例获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奖项。
在她的带领下,珠山区检察院行政检察团队被评为江西省检察机关优秀办案团队,全市检察机关多起民事行政案件被评为全国、全省检察机关典型案例、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