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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体检(体测)、考察等程序,确定龚文远同志为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拟录用人员,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4年6月13日起至2024年6月19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反映。
监督电话:0795-7061979
联系地址:江西省高安市八景镇新华检察院
邮政编码:330812
江西省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