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在“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
依法履行侦查监督职责。2022年至2023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356件。监督立案22件22人,立案后起诉13件14人。监督撤案12件13人,纠正侦查机关漏捕15人,其中纠正后起诉13人;纠正移送起诉遗漏罪行35人、纠正遗漏同案犯94人。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责。对毒品犯罪提出二审抗诉和再审抗诉16件,已审结11件,其中改判6件,发回重审1件。对涉毒品案件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18件,采纳纠正意见14件。
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全省检察机关在毒品案件办理中,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动案件繁简分流,优化司法资源配置。2022年至2023年5月,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毒品犯罪案件1738件2201人。对于具有认罪悔罪、自首、立功等情节的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实体上从宽的处理,节约司法资源,提升诉讼效率。
深入推动落实“七号检察建议”。2023年2月21日,省检察院与省邮政管理局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同年5月26日,与省邮政管理局、省委政法委等16部门共同印发《全省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方案》,加强寄递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检察公益诉讼的协作配合,确保平安寄递专项行动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