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检察院2名干警受到宜春市政法委表彰
2017年来,全市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加强平安宜春、法治宜春和过硬队伍建设,涌现了一大批忠于职守、执法为民、公正廉洁、无私奉献、人民满意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推动全市政法工作创新发展和政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市委政法委开展了“人民满意政法单位(干警)”评选活动。根据投票情况和综合评定结果,决定授予靖安县委政法委等10个单位“人民满意政法单位”称号,授予吴建平等50名同志“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同时,授予高安市维稳办等10个单位“优秀基层政法单位”称号,授予周晟等50名同志“优秀政法干警”称号。我院2名干警分别受到表彰。
一、人民满意政法干警
刘 勇 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副主任科员
二、优秀政法干警
丁会川 宜春新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室主任